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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事故的干预措施有哪些?
作者:  2012-12-06 10:44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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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核电站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时,根据事故的进程,可分为早期、中期和晚期三个阶段。早期阶段,是从认识到可能发生大量放射性物质外泄,到外泄开始后的最初几个小时这段时间;中期阶段,是从外泄开始后的最初几个小时到几天为止,在这段时间里,核电站可能外泄到大气中的放射性物质已大部分释放完毕,并沉积到地面上;晚期阶段,也叫恢复阶段,是指受到事故影响的地区恢复到正常生活条件的时间。这一阶段可能延续到事故后的几周、几个月甚至几年。
  在核事故的不同阶段,依据可能的照射途径可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。这些干预措施可分为两类,一是紧急防护行动,主要有隐蔽、服用稳定碘、撤离;其辅助措施有呼吸道和体表防护、进出通道控制、局部区域封锁、人员去污等。二是长期防护措施,主要有食物和饮水控制、避迁、永久性定居和道路、建筑物等的去污。
  干预措施的适用时机与核事故发展阶段有直接关系。 
 

防护措施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核事故发展阶段

事故早期

事故中期

事故晚期

隐蔽

   ++

     +

    

服用稳定碘

   ++

     +

    

控制进出通道

   ++

     ++

    ++

紧急撤离

   ++

     ++

    

临时避迁

   

     +   

    

永久再定居

   

     

    +

个人防护

   +

     +

    

人员去污

   +

     +

    +

控制食品和饮水

   +

     ++

    ++

动物饲料的限制

   ++

     ++

    ++

控制污染家畜

   

     ++

    ++

地面去污

   

     +

    ++

说明

++适用而且可能是必不可少的

+适用

-不适用或有限的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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